项目概况
绵阳经开区智慧停车场建设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区毅德商贸城B区26栋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四川鹏开代竞磋(2023)37号
项目名称:绵阳经开区智慧停车场建设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1、总体要求
1.1编制总体要求
协助我单位按照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政府实际资金需求,对债券发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从专业角度科学制定债券发行计划、编制实施方案,协助完成项目的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咨询服务工作。
1.2根据遴选符合要求的项目,由成交供应商牵头协调分别编制出具。
2、编制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2.1《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编制要求
由供应商编制专项债券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内容包括:评估对象、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总体结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有关建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附件等。
3、编制“一案两书”
3.1《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由供应商编制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前言、项目基本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分析、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预期收益、成本及融资平衡情况、会益性论证、项目融资计划、潜在影响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结果的各种风险评估,还款保障情况、信息披露计划。
3.2《财务评估报告》编制要求
由供应商自行或统筹协调会计师事务所产生的反映为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的稳定现金流收益规模,分析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情况,科学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编写《财务评估报告》,内容包括:财务评估报告正文、应付本息情况、项目产生的净现金流入、预期项目收益偿还融资资本金和利息情况、风险分析、项目收益及现金流入预测说明。
3.3《法律意见书》编制要求
由供应商自行或统筹协调律师事务所制定专项债券发行及管理相关的管理办法,确保债券发行实施方案符合财政部相关规范性要求;就债券发行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确保债券发行管理合法合规,编写《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内容包括:声明、正文、本次发行、开发建设项目情况、专项财务评价报告、相关文件及中介机构业务资质、结论意见。
4、本次专项债券项目由供应商统筹各相关机构工作进展,对各类问题统筹协调,保证《实施方案》、《财务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及《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内容及深度达到发改、财政、住建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求,保证如期完成相关工作并通过四川省财政厅专家审核,确保专项债券项目顺利获批后发行。
二、商务要求
序号 | 内容 | 招标/采购要求 |
1 | 服务期限 | 以合同约定为准 |
2 | 服务地点 | 甲方指定地点。 |
3 | 履约、验收要求与标准 | 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
4 | 款项支付方式、进度 | 评审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
5 | 报价要求 | 报价不能低于最高限价的85%,否则作废标处理。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6日 至 2023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区毅德商贸城B区26栋3楼)
方式: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1、现场报名: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2、网上报名:须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1262901674@qq.com邮箱。(报名费缴纳账号:四川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07001700001515绵阳市商业银行绵州支行)注:1、资料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被介绍人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及邮箱,同时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区毅德商贸城B区26栋3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区毅德商贸城B区26栋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中科经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中科经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781073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区毅德商贸城B区26栋3楼)。
联系方式: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16-2607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816-2607999